首页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进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及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