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七章 投资及证券 第六十二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投资及证券 第六十二条 银行、信用社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