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十二章 清算 第九十八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九十八条 第十二章 清算 第九十八条 银行、信用社清算终了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