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1994年)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1994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可以罚款。 未按资格(质)等级承担动物园规划设计或施工的; 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动物园建设的;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的。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