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