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四章 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