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的计提 第五条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条 第二章 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的计提 第五条 成员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从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计提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逐年滚存,并在年度财务报表中单独予以反映。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