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1999年) 第五章 地震行政执法程序 第四十四条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1999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地震行政执法程序 第四十四条 听证举行后,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听证情况进行复核。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与原来认定有出入的,应当调查核实,查清事实后,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