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行政执法规定(199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对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较轻,拟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作出现场处罚:

予以警告的处罚;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适用现场的处罚。

地震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现场处罚时,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的现场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