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199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地震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