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二章 选址基本要求 第七条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七条 第二章 选址基本要求 第七条 安置区选址不应在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产等特殊需要保护区域内。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