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二章 选址基本要求 第十条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200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选址基本要求 第十条 安置区与铁路、干线公路等噪声源之间应留有适当距离。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