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