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