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特色产业资金应当用于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