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2001年) 6、 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报告。 (五) 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2001年) (五) 6、 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机构和检测设备情况报告。 (五) 国家环保总局在综合和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集中对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审批意见,于每年年底前呈报国务院审批。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