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财政部可以暂停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