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第七条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计划发行额区间下限不得低于上限的80%。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合理设置单期债券计划发行额区间,并在当期债券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