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第十三条 地方政府债券弹性招标发行业务规程(201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招标发行现场管理及应急投标、缴款、债权登记、托管、债券分销、上市等其他相关事宜,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