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 第三章 考核监督 第十三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考核监督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