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作为药用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标准管理、生产、使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