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前款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总体安排,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