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 第一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编制和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