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内容包括: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情况;

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图件、数据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