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依法自上而下审查报批。 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编制,依照法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