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197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生效
本公约应自第10份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交存之日起12个月后 生效。
凡在第10份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交存后批准、接受、核准或加 入本公约的国家,本公约应自该国的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交存之日起12 个月后生效。
在一修正案生效后成为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如未提出异议,应当:
被视为是修改后的本公约的缔约国。
被视为是未经修改的本公约的缔约国,相当于不受修正案约束的公约缔约国。
本公约应自第10份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交存之日起12个月后 生效。
凡在第10份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交存后批准、接受、核准或加 入本公约的国家,本公约应自该国的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交存之日起12 个月后生效。
在一修正案生效后成为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如未提出异议,应当:
被视为是修改后的本公约的缔约国。
被视为是未经修改的本公约的缔约国,相当于不受修正案约束的公约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