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车时间等内容;

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