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对有关国际道路运输法规、外事规定、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对有关国际道路运输法规、外事规定、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