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驾驶人员符合第六条的条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应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