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