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国际通信出入口的管理和运营 第二十一条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国际通信出入口的管理和运营 第二十一条 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国际通信出入口出现重大故障或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的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紧急措施恢复正常运行,并于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信息产业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