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标组织公约(中文本)(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机构
本组织由以下机构组成:
大会;
理事会;
委员会和为本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支持的下设机构;和
秘书处。
本组织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由主席,或者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由副主席,主持大会和理事会。
《一般规则》和《财务条例》详细规定适用于各个机构的《议事规则》,并管理本组织的日常运行。
本组织由以下机构组成:
大会;
理事会;
委员会和为本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支持的下设机构;和
秘书处。
本组织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由主席,或者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由副主席,主持大会和理事会。
《一般规则》和《财务条例》详细规定适用于各个机构的《议事规则》,并管理本组织的日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