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际航权分配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09〕32号)同时废止。

民航局或主管司局发布的其他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如有与本办法不同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