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收回的国际航权资源重新配置的原则、办法与新增航权资源配置规则相同。 第四十七条 处于安全运行限制处罚期的机场、空运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执行航线航班限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国际航权”是指国际航线经营许可及其许可班次量。 第四十九条 “国家经营许可”是指根据《关于试行简化周边地区部分国际航线经营许可行政审批手续的通知(民航发〔2015〕26号)》和《关于扩大国家航线经营许可适用范围的通知(民… 第五十条 “同一市场航权”是指根据双边或多边航空运输协定、议定书、备忘录和会谈纪要,涉及运力额度竞争的同一市场航权。 第五十一条 “同一配置期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指空运企业集中报送新增航权或调整航班量配置需求期间。二是指除第一种情形之外,空运企业申请国际航权并进入公示期,公示期内即为同一… 第五十二条 “航权使用率”是指空运企业对国际航权的使用效率,即:实飞班次换算周班次量/每周许可班次量(扣除非空运企业自身原因取消的班次数量)*100%。 第五十三条 “航线航班系统”指中国民航航线航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roduct.caachbjc.com。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中所提到的“日”均以工作日计算。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际航权分配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09〕32号)同时废止。 附录:一、 一类国际航线目录 二、 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指标体系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