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1973年) 3. 在审议“市场扰乱”问题时,应考虑到出口国的利益,特别是应考虑到它 的发展阶段、纺织部门对其经济的重要性、就业状况、整个纺织品贸易的平衡情况、与有关进口国的贸易平衡情况以及整个国际收支情况。 附件二: (4)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1973年) (4) 3. 在审议“市场扰乱”问题时,应考虑到出口国的利益,特别是应考虑到它 的发展阶段、纺织部门对其经济的重要性、就业状况、整个纺织品贸易的平衡情况、与有关进口国的贸易平衡情况以及整个国际收支情况。 附件二: (4) 如果在上述(1)款所述的12个月期间限制项下的纺织品进、出口量为零或极为微小,有关参加国应通过磋商确定一个考虑到该出口国今后出口可能性的合理进口水平。 (3)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