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197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协议应于1974年1月1日起生效。

尽管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第二条第二、第三、第四款规定的生效日期应为 1974年4月1日。

在一个或几个已接受或已加入本协议的缔约方要求下,应在1974年4月1日前的一星期内举行一次会议。在开这次会议时,已接受、或已加入本协议的 各缔约方,可同意对本条第二款所设想的日期进行修改,但这种修改必须是必要的 并符合第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