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