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防科工委的行政审批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