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十九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十九条 建立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制度,对申请人从事行政审批项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