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