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