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四章 依职权的听证 第二十九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依职权的听证 第二十九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承办部门根据听证事项情况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