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四章 依职权的听证 第二十八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依职权的听证 第二十八条 承办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