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三十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评审与授予 第三十三条 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的获奖情况及主要贡献,应当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科技人员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