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发布机关 国资委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印发以来,有关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反映在执行过程中遇…

一、 需清退或转让股权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范围

二、 涉及国有股东受让股权的基本要求

三、 国有股东收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股权的定价原则

四、 国有企业改制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一) 购股资金来源于国有企业借款、垫付款项,或以国有产权(资产)作为标的通过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中层以上… (二) 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全部或部分资产未经评估作价。改制… (三) 无偿使用未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按资产… 对于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改制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企业净资产;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值以及国有资产折…

五、 进一步加强对股权清退转让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