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十六条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十六条 对项目实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基层反映,实行定量评价。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