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01年) (四)

(四) 完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制

——调整政府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国家投入要侧重支持战略性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高技术企业创业期的引导资金、以及利用高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的补助资金等,并要完善相应的决策程序和监督评价体系。

——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创业投资机制。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促进创业投资机构建立规范的风险约束机制与产权激励机制。拓宽创业资本来源渠道,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规范发展创业板股票市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创业投资提供多种退出渠道。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创业投资的行业自律。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业资本投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创业企业。

——加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发布《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利用税收优惠、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改善融投资服务环境。

——建立和完善高技术产品出口融资体系。对企业的高技术产品出口和高技术境外投资项目,在流动资金贷款和出口信贷方面给予政策性金融支持。建立担保基金,为企业出口高技术产品提供出口信贷担保服务。建立风险规避机制,为到境外从事高技术产业投资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