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01年) (三)

(三) 完善各类政策工具,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改进国家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计划。一是要针对关键产业领域确定专项计划,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对关键产业的发展进行系统部署,务求实现重点突破。二是计划的功能要向组织协调和优化配置资源方向转变。三是计划的实施要依托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联盟。

——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在增值税方面,对研发投入大、生产消耗小的生产企业,允许其率先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在所得税方面,要强化其对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激励作用,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以及社会的创业风险投入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

——建立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推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竞争规则。重点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时,要指导国内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工具;积极参与国际性产业、贸易规则的制订,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运用采购政策,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通过推动相关立法以及颁布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规定国际采购中本地产品的比例,制定在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中优先购买国内高技术产品的鼓励政策,为国内高技术产业的成长提供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