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2026年) 1.

1. 机构设置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旗)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县域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县域常住人口低于10万人的可统筹设置;合理配置县办中医类医院,除常住人口低于10万人的县外,基本实现全覆盖。结合人口变化趋势优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