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八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八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林场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